杨律师在过马路的时候被罚款二十元,然而他却将交管局告上了法庭,只是因为一个关键动作,即他到底是骑车还是推车,这个细节所引发的争议,直接把执法证据问题推到了公众视线之前。
骑车还是推车 成了庭审焦点
在今年8月5日的时候,于北京,有一位杨律师,在平安大街那个路口处过马路,其时被协管员给拦住了,并且协管员把他车钥匙拔了下来,而后对方称他骑车存在逆行情况,要求他去领取罚单,不过这位杨律师却坚定地声称自己是推着车在走,根本就没有骑车。
争议双方各持不同说法,相关案子被提交到了西城法院处,杨律师觉得交管局所做出的处罚缺乏相应依据,完全属于违法进行行政行为,还请求法院撤除处罚判定结果;这样一来此诉讼行为致使交警执法过程里存在的老问题被翻掀显现了出来。
交通队被处罚了,当然是不服气的。他们讲,那个时候,杨律师就骑在车上,是逆着方向行进呢,协管员呼喊了几声,但结果是他都没理会协管员,如此这般,这才把他给拦住止住了。按照相关规定而言,经过人行横道的时候,是不可以骑车前行的,罚二十元钱,完全是没有问题的。
执法全凭肉眼 当事人常不认账
该案件之关键所在,惟关乎杨律师究竟是否骑行车辆而言。然而于法庭之上,交通管理部门所出示之证据,仅系协管员与民警此等之人言辞证据,并无其他路人提供佐证,如此证据链条则显略为欠缺牢固性,有所单薄矣。
基层的交警其实也蛮无奈的。有一位民警讲了,在执勤的期间经常会遇到司机耍赖皮的情况。明明是看到他在开车的时候打手机,把他拦下来以后,先是求饶,接着又开始讨价还价,到最后竟然直接说交警是看花了眼。在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个照片或者视频,真的是很难说清楚。
此刻,道路之上,车辆数量众多,行人数量也众多,违反规章的现象原本便是普遍存在的。要是对于每一起违反规章的行为,都必须先进行拍照,之后再开具罚单,那么交通警察一整天也处理不了几个。然而,仅仅依靠肉眼去判断,又极易引发争论,确实处于两难的境地。
电子眼虽普及 动态违章难拍
北京那条路上实际上已然存在着不少电子眼了。自两千起,交通管理部门就在关键路段安装了监控系统,全天候注视着路面情况,并且还能够记录车牌方面的信息,一个月之内行驶过的车辆均可被查到。
对于违章停车这一情况,城区交通队配备了数码相机,相机专门用来拍摄那些乱停乱放的车辆。因为有照片作为证据,所以司机想要耍赖也是无法得逞的,其带来的效果确实是很不错的。这套设备为交警解决了诸多麻烦。
如今存在这样一个现实状况,那数码相机价格昂贵,并且对于动态违章而言,根本无法抓拍得到。当你骑车逆行之时,仅仅是那极为短暂的一瞬间,等到你把相机掏出来的时候,当事人都已经过去了。所以说想要完全依靠拍照录像来留存证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
专家观点 现场指认更普遍
刘予林,这位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进行了分析,他表示,拍照录像属于那种用于收集证据的个别方式,而在国际范围之内更为普遍通行的做法却是现场指认。交警亲眼目睹的那些事实,其自身就能够当作处罚的依据。
他觉得,对于那种出现得快消失得也快的违章行为,交警在当场进行确认这件事情上是完全具备可行性的。倘若当事人并没有表示反对意见的话,违章事实便算是成立了。就算当事人存在不同的看法,交警同样能够在现场予以认定同时注明相应的缘由,在后续开展行政复议的时候通常也是会被采信的。
这便意味着,交警于现场作出的判断,在法律层面是具备一定分量的。并非所有情形皆必然要出示照片以及视频,特别是针对那些瞬间出现的违章行为,凭借肉眼实施观察反倒成了最为直接且有效的手段。
当事人不认账 执法成本谁承担
然而话又说回来,要是每一个受到处罚的人都不承认,都要求交警拿出证据,那么执法成本必定会急剧上升。购买设备需要资金,调取监控需要耗费时间,上传存储需要人力,而这笔费用最终还得让全社会来承担的。
针对杨律师所涉的这个案子,最终会怎样进行判决,目前法院还尚未给出相应的结果。然而,它却给予我们一种提示,那就是在执行法律的过程当中,既需要注重讲求效率,同时也必须注重讲求证据。对于那些出现瞬间违章情况之时,依靠交警通过现场做出判断是不成问题的。可是,倘若当事人较起真来,仅仅依靠口头证言的确是显得有些单薄的。
或许在将来科技进步了,每一位交警都能够配备一个便于携带的记录仪,它既能留存证据,又能提升效率。然而在那未曾到来之前,执法的人员与违章的人员之间,还需要有更多的彼此理解以及信任。
曾经遭遇到交警实施处罚的情况吗,那时你认为他所作出的处罚是否具备合理性,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自身的经历,点个赞以使更多人数看见这个值得加以深入思考的问题。
